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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索赔项目有哪些?

上海市司法局 发布于:2021-04-08 分类:案例库
标签:交通事故、赔偿项目,交通事故、赔偿项目,交通事故、赔偿项目,交通事故、赔偿项目

一、案例信息

  案例标题:交通事故索赔项目有哪些?

  服务方式:上海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咨询

  发生日期:2020年10月15日

  案件类型: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检索主题词:交通事故、赔偿项目

二、基本情况

家住上海市某区的杨小姐的家人A在前段时间遭受到一起车祸,A在马路上正常行走的时候被一辆小轿车撞倒,后被送医治疗,经过医院检查,A 的盆骨骨折,经过了几个月的治疗,A在2020年9月份做了一个“三期”的鉴定,然后杨小姐与A其实根本也不知道什么是所谓的“三期”鉴定,现在他们也没有看到鉴定的结论,可是肇事方、保险公司却在开始与杨小姐沟通赔偿的问题了,但是初次沟通下来,对方的意思是有些项目他们不赔偿,为了在后续的谈判中能掌握主动权,做到心里有数,就想要咨询一下律师,到底在交通事故中有哪些赔偿项目? 

平台律师了解了前因后果后,告诉杨小姐,首先像A这种情况,交通事故赔偿的项目一般有以下几种:医疗费、营养费、误工费、护理费、伤残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物损费、律师费等。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另外民事诉讼法规定,起诉时要有明确的被告。为明确被告,需要杨小姐与A女士查询到肇事人的身份证信息和保险公司的信息,这样法院才能受理。

三、案例提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本案例中的A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下向肇事方和保险公司主张上述赔偿项目。

12348平台的律师告诫交通事故的受害者,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一定要及时报警,取得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肇事方身份信息、保单信息,保存好就医的医药费、交通费发票,为自己的维权做好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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