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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浦区开展三位一体医疗安全风险控制模式建设

上海市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处 发布于:2020-08-17 分类:普法案例

【基本情况】

2018年青浦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监督所实施了“医疗质量安全事件上报标杆点建设项目”,通过规范医疗质量安全事件的上报,使更多的医务人员以案为鉴,提升医疗安全意识,取得了一定的成效。2018年国务院颁发了《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明确了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等各项工作内容。在原有项目的基础上,为更好的落实条例内容,2019年试点开展医疗不良事件“主动预防、规范处置、及时预警”三位一体的医疗安全风险控制模式建设工作,通过对医疗不良事件的预防、处置和预警,促进病人安全,推动医疗质量安全持续改进,为进一步做好全市医疗质量安全风险控制工作奠定基础。

【任务措施】

基本做法

加强领导,制定工作方案

成立了以区卫健委分管领导为组长的“青浦区医疗安全风险控制模式标杆点建设”领导小组,成员由区卫健委医政科、监督所共同组成,并在监督所设工作办公室;同时制定了《青浦区医疗安全风险控制模式标杆点建设工作方案2019年版》,对工作任务、进度、要求等进行了明确,并由区卫健委向系统内发出工作通知,要求抓好落实此项工作,确保试点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明确责任,完善闭环管理模式

建立医疗不良事件的“主动预防、规范处置、及时预警”三位一体的医疗安全风险控制模式。完善“321”闭环管理,利用3个系统:“上海市病历书写规范和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监督检查系统”、“上海市医疗质量安全监控系统”、医疗机构内部“医疗不良事件上报管理系统”,管理核心制度执行情况及医疗不良事件;2个预警:医疗机构和卫生监督2个层面定期对核心制度的落实、医疗不良事件进行分析预警,全年共发出预警案例12例,“工作简报”4期,“上海市医疗质量安全事件专题分析报告”4期;1个评估:针对上报率、规范处置率、自查率、培训参加率等指标作综合评估,防范医疗安全风险。

培训宣传,增强医务人员法律意识

开展多层面、多层级培训宣传工作。深入辖区,对38家医疗机构开展《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宣贯活动,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对各级医疗机构开展“医疗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讲座5次,增强了医务人员的法律意识;组织各医疗机构信息员在线系统实务操作培训,规范操作,统一标准。

跟踪监督,提升监管实效

对于医疗不良事件发生后的上报、处理及结果进行全程跟踪监管。指导医疗机构规范处置医疗不良事件,事件处理完结后,上报医方分析;涉及赔偿的,要求医疗机构上报“赔偿协议”及“医疗质量缺陷整改措施情况表”。对于发生的赔偿事件,进行大额赔偿事后监管,及时进行行政调查,核实存在的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并提出监督意见。全年共发出监督意见书15次,上海市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3次,上海市医师不良行为记分5次,并及时复查存在的问题,提升了监管的实效。

主要成效

全区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上报及处置进一步规范。全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均通过互联网在线直报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上海市医疗质量安全监控系统”在线上报运行顺畅,通过信息系统,及时掌握了全区医疗纠纷、医疗事故、医疗损害及第三方调解的全部数据,使全区的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上报及处置进一步规范。

各级医疗机构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执行及病历书写规范得到了提升。通过专项督查及医疗机构自查,使全区的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执行及病历书写规范得到了提升。通过全年2次专项督查,对其中9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进行了检查,根据系统反馈数据:2019年首诊负责制、会诊制度、交接班制度、术前讨论制度、死亡病例讨论制度、疑难病例讨论制度与2018年相比缺陷率均有所下降;医疗机构按照标准每季度进行自查,并将检查情况录入系统上报。全年共有1817条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自查信息上报。通过核心制度的自查和分析,医疗机构找到问题的切入点,有针对性的开展内部管理;医疗机构内部“医疗不良事件上报”:标杆点医疗机构“不良事件报告管理系统”共主动上报信息185条,其中,手术和治疗不良事件60件,其他住院或急诊48件,护理不良事件34件,医疗信息不良事件29件,医技检查不良事件2件,其他门诊12件。医院按照《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关于“妥善处理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要求,对每百张床位年报告件数达到A级要求。

各级医疗机构内部管理和基础医疗管理逐步提高,医疗安全得到了保障。通过“主动预防、规范处置、及时预警”医疗安全风险控制,使各级医疗机构在医院的内部管理和基础医疗管理方面得到了加强,管理理念和能力逐步提高,医疗质量持续改进,医疗纠纷发生数减少,医疗安全得到了保障。

【特点和效果】

利用“互联网+”监控全区医疗安全风险,及时提出防范建议

通过“互联网+”三个系统的网络管理,实时了解全区医疗安全风险,从存在的问题中提出有针对性的防范建议。以多种方式进行预警信息的发布,实行以来,得到了医疗机构的肯定,各级医疗机构定期对案例进行讨论,从接受教训中得到学习,提升医疗安全意识,医疗纠纷发生数减少。

持续稳固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执行及病历书写规范,保障医疗质量安全

通过医疗安全专项督查及医疗机构自查,使全区的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执行及病历书写规范持续稳固,对于反复出现的问题,帮助医疗机构找出问题的症结所在,逐步提高各级医疗机构的管理能力,推动医疗质量持续改进,保障医疗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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