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汽车租赁公司签订了合同,用途于跑网约车,并签订了提高关于在线时长标准的协议,现对方让调换车子,不同意,便单方违约,终止合同,并扣除我一个2000关于时长未达到的押金,不能提供任何证明,只单方面通知。并且有一个黄牛费500,车子漆面刮蹭1200等费用,后续因为我损坏了他们公司茶几,进入派出所调解,对方以我不同意合同这方面的他们的要求为由,拒绝调解,并打印了一份退车申请,民警告知,我今天不签这个东西,我就得被拘留十五天,并说后期对金额有异议可以提交诉讼,我便签了,现在我变成了违约方,我想问,我可以提交诉讼吗?会不会对我不利?我的钱能要回来吗?茶几我知道该赔的,但是对方说他们茶几购买了1200,也未能提供任何证明,他们跟我都是利益相关方,我这种赔偿就是对方说赔多少我就必须赔多少的吗?现在财产损坏加上合同纠纷两个案子一共赔了对方4000块钱。
版权所有:上海市司法局徐汇区建国西路648号电话:021-24029009
推荐使用 Chrome、Firefox 等现代浏览器以获取更好浏览体验 京ICP备:13016994号-6       政府网站标识码 bm13000003
如您在上海法网网站遇到问题,请留言至12348@homolo.com
12348上海法网是上海市司法局全力打造的公共法律服务终端,致力于为民众提供全方位,专业的便捷法律服务。普法学法:全面整合全市法律实用信息,提供一键式法律学法资源检索;法律咨询:为您提供一站式各类在线实时法律咨询服务;法律服务:提供一站式司法行政网上办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