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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谣传谣的法律责任

上海市司法局 发布于:2022-04-14 分类:涉疫情法律问题指引

问:在疫情防控的关键时刻,却总有一些人试图编造、散布各种引发焦虑、恐慌的谣言,扰乱社会公共秩序,需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答:1、造谣传谣扰乱公共秩序的,应承担行政责任。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散布谣言,谎报疫情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2、造谣传谣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印发的《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法发〔2020〕7号),造谣传谣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以下犯罪:(1)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编造虚假的疫情信息,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虚假疫情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以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定罪处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2)寻衅滋事罪。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纠集他人多次实施该类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3、造谣传谣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民法典》明确民事主体的人格权受法律保护。编造、散播谣言或者对他人进行侮辱、诽谤,侵害他人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人格权的行为,均需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本文来源于“上海市司法局”公众号:《高价卖菜、拒做核酸、造谣传谣……这些涉疫行为没人管?NO!》(2022年3月28日)。

提示:由于个案事实纷繁芜杂,本指引不构成具有拘束力的法律适用和法律效果评价,仅具有参考意义。当前疫情防控处于最关键的阶段,建议广大市民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定,主动配合政府及其相关部门采取的疫情防控措施,众志成城,共克时艰。如有相关法律问题,可以通过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以及“上海法网”咨询,有专业人员24小时在线提供法律咨询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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