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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背景

上海市司法局 发布于:2019-08-06 分类:案例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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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打造更具国际市场影响力的进口促进新平台以及创造一流的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上海市委、市政府研究制定了《上海市贯彻落实国家进一步扩大开放重大举措加快建立开放型经济新体制行动方案》(上海扩大开放100条),其中主要举措如下:


(一)打造服务全国的进口贸易专业服务平台

  1. 深化推进国家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建设,进一步发挥钻石、宝玉石、酒类、机床、化妆品、医疗器械等专业贸易平台的集聚功能,完善保税仓储、贸易物流、展示销售、供应链金融等专业化服务功能,打造辐射长三角、服务全国的进口商品集散地。

  2. 将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制改革试点扩大至全市,做大化妆品国际贸易平台。

  3. 推动上海宝玉石中心升级为中国(上海)宝玉石交易中心,研究争取国际珠宝贸易通关便利关税政策,在不影响税基的情况下,通过交易中心进口的宝玉石,实行进口环节增值税超税负即征即退。

  4. 鼓励跨境电商创新发展,通过完善风险监测和商品追溯体系等,进一步推进跨境电商进口监管模式创新。

     

(二)营造高效便捷的货物和服务进口贸易环境

  1. 探索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管理模式。

  2. 探索构建跨境贸易管理大数据平台,实现进口贸易智慧通关新模式。

  3. 推行海关企业注册及电子口岸入网全程无纸化。

  4. 在上海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增加“通关+物流”功能,实现从抵港到提离的全程可视化。

  5. 加快落实启运港退税扩围政策,纳入符合条件的长江干线港口和沿海港口,简化启运港退税办理手续,增加经停港。

  6. 全面实施集装箱设备交接单无纸化,加快实施海运提货单无纸化,推动实现码头、港务、航运企业等口岸营运主体作业无纸化和电子化;全面开放拖轮、理货和船代市场。

  7. 简化具备条件的外资研发中心研发用样本样品、设备、试剂等进口手续;对具备条件的生物医药服务外包企业研发用药物、医疗器械样品进口,通关时限缩短至15日。

  8. 争取对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从事进口飞机、船舶和海洋工程结构物等大型设备的融资租赁,根据实际需要,实行海关异地委托监管,在税收、监管、金融等政策执行中,视同实际入区。

  9. 简化外锚地保税燃料油加注船舶入出境手续。

     

(三)全面推进药品医疗器械进口枢纽口岸建设

  1. 争取对临床急需境外已上市且在我国尚无同品种产品获准注册的抗肿瘤新药,在上海先行定点使用。

  2. 对正在开展临床试验的、用于治疗严重危及生命且在我国尚无同品种产品获准注册的医疗器械,争取在上海开展拓展性使用。

  3. 支持推广“一次进境、分批清关”等柔性入境管理模式,提高药品医疗器械通关效率;筹建内外贸一体的国际医药供应链平台。

     

(四)实现审批服务事项“一网通办”

  1. 建成上海政务“一网通办”总门户,推进面向群众和企业的所有线上线下服务事项一网受理、只跑一次、一次办成。

  2. 2018年实现市、区两级涉企审批事项90%以上只跑一次、一次办成。

  3. 基本建成全市统一的电子证照库;基本实现政府部门各类审批信息共享共用。

     

(五)深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

  1. 深入推进“照后减证”,在全面优化准入管理的基础上,对属于地方事权的36项审批事项进一步深化改革,实现“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

推进实施《上海市行政审批告知承诺管理办法》,在更大范围内实施“事前承诺+事后检查”为主的审批管理新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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