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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给平台,平台公司跑路了,申请法律援助

上海市司法局 发布于:2021-04-13 分类:案例库
标签:房屋租赁,房屋租赁,房屋租赁,房屋租赁

一、案例信息

       案例标题:房屋租给平台,平台公司跑路了,申请法律援助

  服务方式:上海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咨询

  发生日期:2020年9月8日(来电咨询时间)

  案件类型:受理范围

       检索主题词:房屋租赁

二、基本情况

  接张女士来电咨询房屋租赁合同平台跑路问题,2020年1月张女士把自己在徐汇区的一套二室一厅的空置房屋租给平台公司,租金6500元/月,平台每月支付张女士房屋租金,合同约定:平台逾期支付房租达十五日的,房东有权解除合同。结果,到2020年7月份,平台没有按时支付次月房租,张女士与平台工作人员联系,工作人员表示,先查一下记录,再回复,再联系,工作人员说公司老板出差,等他回来,然后工作人员说自己离职了。张小姐感觉不妙,找到平台公司办公地点,发现人去楼空了。在平台办公楼宇门口,张女士遇到同样经历的房东,该房东说老板跑路了。联系自己房屋租客,租客说:与平台签订一年期租赁合同,已经支付一年全部房租48000元。张小姐问如何维权,收回房屋,并且要求申请法律援助。

  平台律师在听完张女士的陈述后,告诉张女士,首先,因为涉及房东众多,可以考虑去公安机关报警,请求公安机关查处。第二、如果公安机关认为该平台公司不构成犯罪的,根据合同约定,平台逾期支付房租达十五日的,房东有权解除合同。可以先书面通知解除合同,然后去法院起诉,要求赔偿损失,归还房屋。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属于人民法院受理范围内,管辖法院为租赁房屋所在地法院,因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八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第一项规定的不动产纠纷是指因不动产的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所以有权管辖法院应当为徐汇区人民法院。

其次,告知张女士:因为诉讼需要的时间很长、耗费精力比较多,且有诉讼风险,建议可以一边起诉平台公司,要求赔偿损失,一边与房客协商,就租赁问题达成新的合意,先分摊损失,待向平台求偿后共同分配平台赔偿的损失部分。这样可以有具体解决方案,有可能先就房客与房东之间房屋租赁争议纠纷的化解。

第三,关于张女士申请法律援助问题,根据《法律援助条例》和上海市法律援助的相关规定,合同纠纷不属于法律援助的范围,对张女士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不能提供法律援助。张女士可以自己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聘请律师代理。

三、案例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第三十三条 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八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第一项规定的不动产纠纷是指因不动产的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

因此本案例中的张女士与租赁平台公司的纠纷属于人民法院受理范围,适用诉讼法关于“专属管辖”的相关规定,有权管辖法院应当为徐汇区人民法院。

  12348平台的律师提示,一、这类租赁平台公司往往采取“高进低出、长收短付”的经营模式,一旦爆仓就人去楼空,导致出租和租客的损失,事关切身利益不能轻信承诺,房东须警惕明显高于市场价的揽租,房客要警惕明显低于市场价的承租;二、发生类似情况,双方可以先直接协商,减少损失,第三、积极收集证据,采取合法手段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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