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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婿岳母闹矛盾,有理有节化纷争

上海市人民调解协会 发布于:2018-12-26 分类:案例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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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介绍:

老百姓生活里广泛流传一句俗语:“丈母娘看女婿,越看越喜欢”,其含义折射出老人寄希于女婿日后对女儿多加关爱一种良好的意愿,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善良的举措未必都能得到预期回报,反而会由爱衍变成恨的尴尬境地。

一个真实的纠纷案例就发生在江浦路街道双辽新村李阿姨家庭里,李阿姨早年丧偶,单凭着自己微薄的经济收入含辛茹苦地把2个女儿抚养成人。当值小女儿到了谈婚论嫁年龄时,由于男方家里住房困难,李阿姨毅然决定将自己名下一间只有15平方米的房屋让出给小女儿做婚房,自己却住房屋内阳台里,一住就是18个年头,一家五口人三代同堂蜗居在一起生活,虽然住房条件困难些,而一家子人的生活还是其乐融融。哪知道“屋漏偏逢连夜雨,船迟又遇打头风”,李阿姨的小女儿患了重病,不幸去世,一个白发人送黑发人痛失女儿的悲痛,在精神上的打击是可想而知的,但李阿姨还是强忍心里的悲伤,依旧事事亲力亲为关心着女婿、外孙的日常生活,尤其是外孙进大学求读时缴纳学费上遇到困难,她将平时退休金所积俭下来的存款帮助他支付学费。

而自从李阿姨痛失小女儿之后,女婿的态度却发生了变化,没有以前那样热情,李阿姨是看在眼里,记在心里,精神上很郁闷,偶尔双方之间为了生活琐事闹些矛盾,失去了往日和谐氛围。2014年底女婿无意间流露出他家里原房屋已被拆迁,自己也被安置了一套公房并已出租给他人。讲者无心听者有意,李阿姨闻讯后按耐不住心里的怨气,一下子爆发出来,当即指责女婿不道义行为:自己有房却出租他人收费赚钱,占着我的房屋,要求搬离此屋。而女婿并不领情,反击道:此房子我老婆是有份额的,不是你让我们走就能走的。双方之间闹得不欢而散,李阿姨气不打一处来,跑到大女儿家里告了小女婿的状,在大女儿的协调下,将母亲的房屋低于市场价格出租给他,双方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李阿姨搬离到大女儿家居住,事情似乎得到了平息。

起初,女婿还是按租赁合同履行支付了3个月房租费,之后就失信了,以经济困难为由拖欠了6个月的房租费。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李阿姨与小女婿之间为房租又产生了新的矛盾纠纷,小女婿明确向李阿姨表示房屋的租赁费不再支付,理由是当初该房屋在房改时购买成售后公房的资金是由自家支付的,为此我妻子是有房产份额的,不存在房屋租赁的说法。双方各执一词,谁也奈何不了谁,僵持不下。李阿姨有口难辨,房屋一时收不回来,房租费眼看要打水漂,处于进退两难之中,为了讨一个公道,向所属的居委会寻求法律援助,居委会干部2次上门去李阿姨的小女婿家里征求调解意见,都被他拒绝,不愿意调解,调解的门就此被他关上。

在百般无奈情况下,2015年8月19日李阿姨在大女儿的陪同下到街道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要求法律上的帮助,诉控无情无义小女婿的不道义的行为,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了此案,展开调解。

 

调解经过:

调解员受理纠纷之后,为了全面了解双方之间产生的矛盾纠纷事实,特地走访了李阿姨家所在的居委会,居委干部向调解员较为详细地介绍了这家人的情况,基本与李阿姨陈述内容相符。综合分析了纠纷的原由,调解员认为在这起矛盾中,李阿姨并无什么过错,有过错的是小女婿。想要顺利的化解这起矛盾,如何做好劝服工作,改变小女婿的错误认识是关键。

带着问题辩证思考,调解员揣摩李家小女婿的思想动态,为何如此无情对待自己的岳母,是否另有隐情,又联想到居委会干部2次上门拒绝调解的心态,怎样破解小女婿既固执又防范的心理,为此调解员制定了周密的调解策略,准备以同龄的身份用拉家常的方式与其沟通,突破小女婿的心理防范。

在与小女婿的交流中,调解员了解到自妻子病故后他的思想负担较重,认为自己年纪大了已过了攒钱的年龄,现在帮私企老板开车,经济收入不高,儿子大学刚毕业还没有找到工作。可怜天下父母心,他是为儿子着想,为儿子今后的生活考虑,这才把动迁安置房屋租出去赚钱。而岳母非但不能理解自己的苦衷,还一味地责怪自己,甚至让自己为自家住的房子出钱。他觉得岳母做事有些过份了,心里有些怨气,因此对岳母说了些不理智的话。调解员听了小女婿坦诚的心里话,采取了“应顺调解法”,对他家庭发生不幸的事及遇到经济上困难表示同情和理解,并和他一起分析如何摆脱家里的困境,调整好心态,正确把握与岳母之间的利益关系。俗话说“家和万事兴“,当初你和妻子住房困难时,岳母无私地让出自己房间给你们自己住阳台,数十几年的奉献,一般常人是做不到的,因为是一家人有亲情,现你家里遇到的困难如能像以往一样能得家人帮助是可以克服的,关键是你怎样和岳母的关系相处好,不该和岳母闹矛盾,这是不明智的举动,得不偿失。而你和岳母房产上的争议,是没有道理的,当时岳母买房屋产权时支付钱的,她就有房产份额。你们所得到动迁安置房,你岳母是有法定继承权的,再则,岳母为何会提出将房屋出租给你们,难道是为了房租费吗?如果只是为了利益,何必当时无条件把房屋让给你们居住呢?问题是你在处理个人利益之事上缺乏和你岳母沟通,使她对你不满,你自己应反思一下。

调解员的一番话有理有节,说得王先生频频点头。回想这么多年来,岳母对自家无私的奉献,王先生对自己的行为感到深深的愧疚。调解员再接再厉劝导王先生,妻子已经不在了,作为女婿应该为爱人尽一份孝道。当初大家住在一起的时候,奉养老人是人之常情。现在大家心中有了嫌隙,分开居住。那份房租就权当做是一份孝心,让老人对当日的付出有所安慰。调解员把王先生从牛角尖中拉了出来,唤起了他与岳母多年共同生活的美好记忆。王先生不再对支付房租耿耿于怀,表示愿意向岳母道歉,并且支付全额拖欠的房租费。挡在李阿姨和小女婿心中的冰墙被调解员的耐心工作打破了,双方从归于好,李阿姨对小女婿的悔过表示谅解,露出久违的笑脸。当事双方在调解员的主持下,签订了调解协议书,一个温情满满的家又回来了。

调解心得:

本案原由家庭的琐事引发的矛盾纠纷,产生矛盾纠纷主要原因是两代人之间对事物的判断有不同价值观,而产生的分歧,老人受到传统思想影响,以朴实善良对待家庭生活注重的是亲情,小辈是受到现代社会现实的影响,对生活态度注重的是物质利益,两者之间相处必然会产生碰撞。

调解工作的展开首要是对引发矛盾纠纷的案由进行分析,正确把脉双方纠纷当事人的思想动态,疏理出矛盾焦点,为切入调解打下基础。有了良好调解基点,调解方法也不可忽视,应人应事采取灵活的调解方式,本案调解的成功之处,是汲取了一方当事人两次拒绝居委会的实情,了解纠纷当事人年龄性格特点,调整调解策略,以同龄朋友的身份聊天,拉近了纠纷当事人的沟通距离。

运用“应顺调解法”使纠纷当事人对处理事情上有平衡感,愿谈出自己真实想法,以先扬后挫的方法劝服当事人能容易接受调解员的调解纠纷意见,启发纠纷当事人回顾家人亲情和谐的往事,从良知上感悟到了愧疚,达到化解矛盾纠纷作用。

(杨浦区江浦路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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