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棋牌室里娱乐打麻将,要被行政处罚吗?

上海市司法局 发布于:2024-04-08 分类:案例库
标签:棋牌室、打麻将、行政处罚

      近期,某派出所在开展治安巡查行动中,查到某棋牌室存在赌博的违法行为。经调查,该棋牌室主要是为他人提供打牌、打麻将的娱乐服务,为涉赌人员提供条件,并收取服务费。派出所共收缴赌资2000余元,追缴3900多违法所得。后派出所对经营者处以拘留5天的行政处罚,对当场参与人员给予罚款的行政处罚。刘某正是现场参与打麻将的其中一员,认为自己仅仅为了娱乐打麻将,赌资也就200-300元,怎么就要被治安处罚呢?

      平台律师告知刘某,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且上海一般规定,个人赌资在人民币200元以上的,就属赌资较大,可予以治安处罚。本案中,如果刘某的赌资已经到达200元的,就属于赌资较大可以进行治安处罚的范畴,那公安机关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给予刘某拘留或者罚款,都是有法可依的。

      平日里,大家走亲访友,朋友聚会在所难免,有时候打打牌、打麻将,消磨时间。那亲友之间打麻将,如果带点小彩头,有点小输赢,到底会不会被行政处罚呢?一般而言,亲友聚会时不以营利为目的进行的打麻将消遣娱乐活动,公安机关不会认定为赌博;但如果金额过大,就会发生性质上的改变,赌博行为一旦被发现,将面临行政处罚甚至刑事责任。

法律法规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七十条 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不以营利为目的,进行带有少量财物输赢的娱乐活动,以及提供棋牌室等娱乐场所只收取正常的场所和服务费用的经营行为等,不以赌博论处。

案例提示

12348平台律师建议:俗话说,小“赌”怡情,大赌伤身,从法律角度来说,大赌还有可能面临牢狱之灾。平日里,大家可以打牌打麻将消磨时光,但也应当牢牢的把它定义在娱乐的范围内,否则就可能本末倒置,带来不好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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