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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承林 1回答
法律援助 04-01 21:22

2019年03月05日到现场参加协调会议,住户楼下亭子间口口声声说由于三楼我们的卫生间和厨房间漏水原因,导致他屋子的顶部有渗水脱落,当时物业师傅和管理人员都在现场见证并非如此,之后亭子间业主写了张会议纪要,要求我们赔偿他一个月租金2000损失并在3月底前修理好漏水部位。然而之后该业主多次言语伤人,蛮不讲理说要终身帮他维修,事后我们觉得无法和他正常沟通并认为他的租金损失有敲诈嫌疑,但上面两处的管道修理和晒台主要漏水部位都已在3月底前完成了修缮,但该业主于2019年04月01日趁租客白天不在家在我外墙上用红色颜料涂上了威胁字样,咨询下这样的行为对我们和租客的正常生活都造成极大的困扰,并多次扰民。希望了解下我们应该如何从法律方面维护自己的权益,望尽快电话回复沟通,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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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嘉定法援-盛晨 04-08 0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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