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根据《旅游法》第67条规定,因为目前属于特殊情况,如果对方只退还部分费用,建议询问下未退还部分的用途,因为对于已经产生的费用是不退还的,比如签证费。如果对方未做出合理说明,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另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责任的分担,还应当关注有关的举证责任分配问题,所以您需要注意有关的证据保存。
法律规定:
《旅游法》第67条规定:因不可抗力或者旅行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影响旅游行程的,按照下列情形处理:(二)合同解除的,组团社应当在扣除已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合同变更的,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退还旅游者。
《合同法》第117条: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本法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