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12348上海法网
当前位置: 首页 > 普法活动 > 案例库 > 正文

驾驶证“代扣分”协议是否有效?

上海市司法局 发布于:2021-12-27 分类:案例库
标签:代扣分;驾驶证;违法;无效,代扣分;驾驶证;违法;无效

一、案例信息

  提供单位:上海市司法局

  案例标题:驾驶证“代扣分”协议是否有效?

  服务方式:上海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咨询

  发生日期:2021年1月26日

  案件类型:行政管理

  检索主题词:代扣分;驾驶证;违法;无效

二、基本情况

刘女士来电咨询自己碍于同事情面,考虑到对方只是提出要求自己帮其扣2分,所以刘女士就答应了对方的要求。谁知,同事拿自己的驾驶证一下子扣了10分,并且承诺给刘女士的费用也没有给。刘女士来电咨询律师,自己是否可以举报对方把分返还回来,如果不能返还,自己是否有权要求对方赔偿自己的损失或者支付之前承诺的费用?

平台律师告知刘女士,双方之间的“代扣分”约定是违法而无效的。刘女士和同事的行为因为违反机动车驾驶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扰乱了正常的驾证管理秩序,因此刘女士不能要求其主张支付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甚至,李女士的行为可能还将面临更严重的行政处罚。至于驾驶证分的返还问题,律师认为本质上刘律师并并非违法当事人,所以扣刘女士的分应该返还,但是具体的办理手续需要刘女士向有关部门了解。

三、案例提示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双方当事人的合意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定的强制性规定,否则将不受法律保护。扣分是对交通违法驾驶员的管理手段,目的是减少交通违法行为。买卖分数违背了这一管理本意,属于“钻空子”,无形中助长了违章者的侥幸心理,干扰了正常的交通管理秩序,为交通肇事埋下了隐患。同时,按照《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处罚的对象是实施了违法行为的行政相对人,也就是说,谁违法就该处罚谁。而“买卖分”使前来接受处罚的人与违法行为人不一致,这就违背了《行政处罚法》的公平原则因此,“代扣分”的显然有违前述法律法律规,当属无效。

此外,对买分、卖分行为定性为“以欺骗手段影响公安交管部门依法办案”,并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第二项的规定,以“提供虚假证言”予以处罚;公安机关对参与买卖交通违法记分的各方违法行为人,将依法予以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所以,希望广大群众,不要为了朋友情面和蝇头小利而以身试法。

您使用的浏览器版本过低,可能有导致网站部分功能不可用,建议升级更换浏览器访问。 升级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