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例信息
提供单位:上海市司法局
案例标题:银行违约,但证据在银行手里,如何维权?
服务方式:上海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咨询
发生日期:2021-10-20
案件类型:服务合同纠纷
检索主题词:服务合同、违约、举证
二、基本情况
范先生与银行有纠纷。范先生认为其与银行之间有服务合同,但是银行未能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因此范先生向银保监会进行投诉。但是银保监会要求范先生提供相关证据,但是相关证据在银行处,银行不提供,现在范先生想知道如何维权?
平台律师告知范先生,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可以自己调查取证,也可以一定条件下申请法院调查取证。本案中,范先生维权的关键证据在银行手里,而银行拒不提供的,范先生可以申请法院调取。
其一,《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本案中,范先生与银行之间发生了合同纠纷,范先生如果要维权,可以尝试民事渠道也可以尝试行政渠道。但是根据范先生的经历,范先生已经尝试行政渠道,但是因为缺少证据而导致银保监会无法处理,因此范先生可以尝试民事诉讼方式,直接以合同纠纷起诉银行,相关证据也可以通过法院调取。
其二,《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四十五条 当事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一十二条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责令对方当事人提交书证的,申请书应当载明所申请提交的书证名称或者内容、需要以该书证证明的事实及事实的重要性、对方当事人控制该书证的根据以及应当提交该书证的理由。
对方当事人否认控制书证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法律规定、习惯等因素,结合案件的事实、证据,对于书证是否在对方当事人控制之下的事实作出综合判断。
第四十八条 控制书证的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交书证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对方当事人所主张的书证内容为真实。
第九十五条 一方当事人控制证据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交,对待证事实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主张该证据的内容不利于控制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该主张成立。本案中,如果范先生认为自己的证据因为客观原因无法收集,那么范先生可以申请法院调取,范先生也可以向法院提出相关证据在银行的控制下,若银行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交证据的,范先生可以提出要求人民法院认定其所主张的书证内容为真实,支持其诉讼主张。
其三,
三、案例提示
平台律师建议:依据《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当事人有责任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提供证据,但在客观原因无法自行收集证据的情况下,也可以申请法院调取证据。本案中,范先生有与审理案件相关的证据自己无法调取,可以申请法院,由法院出面调查收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