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12348上海法网
当前位置: 首页 > 普法活动 > 案例库 > 正文

危险犯唐某的评估矫正个案

上海市监狱管理局 教育改造处 发布于:2018-12-26 分类:案例库
标签:监狱危险犯评估矫正个案,监狱危险犯评估矫正个案,监狱危险犯评估矫正个案,监狱危险犯评估矫正个案

一、案例基本信息采集

案例类型:教育改造类

案例申请时间:2018年 10月8日

供稿(单位、姓名):上海市南汇监狱  

审稿(逐级实名审核):

上海市南汇监狱    吴学明、陈礼松、鲁海明

上海市监狱管理局  杨国强、宋  烈、吴  

司法部监狱管理局审稿人:李红卫、黄兰政、王进义

司法部研究室审稿人:任永安

检索主题词:监狱  危险犯  评估  矫正  个案

二、案例正文采集

危险犯唐某的评估矫正个案

【罪犯基本情况】

罪犯唐某,男,1970年生,河南人,汉族,文盲。2016年7月3日21时许,唐某在位于上海市某区的暂住处,看到对面102室的被害人袁某某丈夫外出,遂携带两根布带溜门进入,采用掐脖子、枕头捂嘴、布带绑手等方式,欲强行与袁某某发生性行为,后因袁某某的反抗及称其老公回来了,唐某强奸未遂,害怕而跳窗逃跑。经鉴定,被害人袁某某构成轻微伤。唐某因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9个月。

由于被害人袁某某系唐某小姨子,其妻子无法原谅唐某的犯罪行为。而唐某自己也因此次犯罪无法面对自己的家人,担心出狱后会遭到家人的唾弃,在认罪悔罪方面一直回避自己的犯罪事实,情绪波动异常,存在自杀倾向,2017年1月被监狱列为危险犯。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1、犯因分析

1)成长过程:唐某出生在一个普通的农民家庭,唐某父母本身系文盲。常年忙于农活,忽略了唐某的教育,导致唐某未接受教育,法律意识单薄,自私自利。

2)社会经历:唐某成年一直在家务农,后于2006年与妻子一起来沪打工。因被害人袁某某与其妻子系姐妹,在一起租住房子,这也为其犯罪行为提供有利条件。

2、入监改造表现

唐某于2016年11月8日入监服刑改造后,因无法面对自己的家人和犯罪事实,心理压力大,在入狱后与同犯较少沟通,平时沉默寡言,与民警谈话教育时也出现回避倾向。且入狱前唐某左侧小脑、脑桥梗死,甲状腺功能减退,高血压病3级(高危),对身体较为担忧,对出狱后的生活悲观失望。经监狱危险性评估结果为高度自杀风险。

3、心理行为表现

监狱对其入监时的心理进行了测试,经人格测验显示:唐某具有偏执、冲动和边缘性人格倾向及典型抑郁症状。表现为:情绪较低落、郁郁寡欢,感到生活没有多大意义,有可能产生自杀念头甚至自杀行为。思维较缓慢、反应较迟钝,语言减少,注意力较难集中,记忆力减退。常感到无精打采,活动明显减少,还可能有失眠早醒,食欲减退,便秘等症状。

4、教育矫治的难点

1)认知因素:由于唐某对法律知识的匮乏和缺失,在内心希望通过否认犯罪事实来换取内心的平静。同时,唐某由于羞于面对犯罪事实,情绪低落,危险性评估显示具有高度自杀风险。

2)性格因素:由于唐某家庭环境影响,性格偏执,爱钻牛角尖,事事以我为中心,同时又沉默寡言,平时不愿与同犯交流。在教育过程中,可以感到唐某的强烈反抗心理,包括情绪抵触和行为抵触,在其受到刺激时,可能出现异常举动。

3)心理因素:唐某冲动情绪时,常伴随攻击行为,可能自伤、自残甚至自杀。在日常生活中也会表现出冲动性行为特点,且缺乏目的性和条理性,做事虎头蛇尾,很难坚持长时间完成一项工作。

4)再犯因素:唐某再犯风险评估结果为中度,主要风险维度为教育就业、再社会化预期和人格特质。唐某没有就业技能且性格偏激,回归社会后在生活遇挫时可能出现对被害人的攻击行为。

5、矫治方案

鉴于以上分析,并结合唐某的现实改造表现,民警决定采取焦点短期技术,对症下药,制定详细的矫治方案,让唐某尽快放下包袱,早日与家属修复关系并投入到正常的改造中去。民警根据家庭关系调适矫正项目的安排,安排唐某参与该项目,通过以课堂化教学与团训、角色扮演、家庭作业等形式,对罪犯进行常识教育、法律教育、行为模式教育和认知教育等,并以实践巩固的方法,调节唐某的家庭关系与人际关系。具体从以下方面着手:

1)培养对家庭正确的认知。共分4次课程:第1次课主要阐述家庭生活在法律、社会公德的摇篮中其乐融融(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婚姻登记条例》等与家庭有关的法律知识,提高法制观念);第2次课主要阐述家庭关系及社会责任感(帮助罪犯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家庭观,培养社会责任感);第3次课主要阐述认知治疗在家庭关系处理中的应用(帮助罪犯了解自己在家庭关系处理中存在的认知曲解,寻求解决方案);第4次课主要阐述家庭是我们赖以生存的土壤(培养罪犯对家庭的责任感和愧疚感,对犯罪危害进行反思)。

2)培养对家庭的依恋。共分4次课程:第1次课主要阐述家庭是我们需要精心呵护的后花园(学习六种常见影响家庭关系的不良行为模式:情绪易变、暴力倾向、错误幸福观、偏执、人际沟通技巧缺陷、服刑后不善于处理与家人关系并掌握对应的正确处理家庭关系的行为模式);第2次课主要阐述家庭是等待我们回归的灯塔(帮助罪犯理解家人对我们的关心,并以实际行动向家属表达自己的思念);第3次课主要阐述家庭是由我们亲手建造的坚固堡垒(总结犯罪原因,认识到不合理认知的危害,认同矫治目标,建立合理认知方式,确立矫治信心);第4次课主要阐述家庭是我们与亲人手拉手所组成的圆(以团训的形式充分练习之前课时所学的理论知识,并进行实践操作)。

3)积极面对家庭的问题。共分2次课程:第1次课主要阐述从“两粒沙”的故事正确面对家庭中存在的问题(帮助罪犯认识到家庭关系中存在的困难必然可以克服,但关键在于我们采用的态度和做法);第2次课主要阐述“人生之旅”感恩家人(帮助罪犯明白在生命中家人的重要性,学会珍惜现在所拥有的)。

4)与家属亲情联结。共分2次课程:第1次课主要阐述父(母)亲的剪影(通过画我心目中父亲或母亲的剪影形象,使罪犯加强对自己父母亲的了解和认识,进一步培养对父母亲的感恩之心);第2次课主要阐述爱要勇敢的表达(引导罪犯进一步梳理亲情关系,帮助其进一步思考和梳理与家人的关系,既包括积极正向的情感指向,也可以是曾经发生过的未解的亲情情结)。

5)个性化调适阶段。集约化授课结束后组织唐某对自己在家庭关系调适集约化授课阶段的学习内容进行总结并制定改善家庭关系的计划。民警要求唐某主动与妻子写信、电话联系,向妻子忏悔,争取妻子和被害人的谅解。

6、预期矫治目标

1)维护监管安全底线,通过危险性评估和开展针对性的项目矫正,充分发挥教育改造的治本作用。通过调适,使唐某能够在狱内稳定改造,不出现自伤自残或自杀情况。

2)修复家庭关系。通过项目矫治,协助民警开展罪犯的教育管理工作,修复唐某的家庭关系,为唐某能够顺利回归社会打好基础。

3)提高悔罪意识。唐某虽然认罪悔罪评估等级为三级,但在与民警沟通过程中,对自己的犯罪过程持回避态度。通过辩论的方式诘难唐某对激发事件的不合理思考,动摇唐某的非理性观念,让其逐渐认识到非理性信念是不合逻辑的,提高悔罪意识。

【教育改造成效】

1、经过民警的细致工作和项目组的矫正,唐某目前已经能够与家属恢复联系并能够认识犯罪的危害性。在民警的努力下,唐某妻子的思想包袱逐步卸掉,也逐步接纳了唐某。最终唐某妻子终于与唐某亲情会见,规劝唐某认真改造,回归社会以后自食其力。唐某在与妻子会见后,逐步消除了自己的心理防御,能够为今后释放后的生活进行合理的规划。

通过风险需求评估发现其再犯风险从中度降为低度,特别是家庭婚姻因子出现明显改善。通过矫正前后唐某心中家的形象对比,唐某由于内心的包袱在矫正前“家”的形象是比较模糊的,“家前面有河,但没有桥,天空中还下着雨,家中也没有窗户”。而在矫正后唐某对“家”的形象明显清晰,“河上面有桥,河里还有鱼,妻子和孩子在家门口等他,天气也已经放晴”。这种转变是非常积极的,反映了唐某在悔罪的基础上逐步开始与家庭构建了更加紧密的联系。

2、民警深刻体会到:(1)关注警囚互动。在矫治过程中,应以民警为主导、矫治对象为主体,倡导共同制定改造目标、共同规划改造措施等相关内容,充分发挥罪犯主观能动性,有效体现自我改造的功能。(2)关注罪犯的积极正向的成长模式,充分发挥教育改造的治本作用。准确把握老病残罪犯改造工作规律,沿着科学认识罪犯、科学管理罪犯、科学矫正罪犯的基本脉络,不断创新改造工作理念和方式方法,通过危险性评估、风险需求评估和项目矫正,进一步提升狱内安全系数,当好“守门员”,把住“警戒线”。(3)充分发挥科室和监区的协同效应,夯实基层基础工作。危险犯的转化仅通过项目矫正是很难实现的,必须通过科室和监区的协调作战,不断改善罪犯的认知并监督罪犯完成制定的矫正计划方可实现预期的矫正目标。

您使用的浏览器版本过低,可能有导致网站部分功能不可用,建议升级更换浏览器访问。 升级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