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12348上海法网
当前位置: 首页 > 普法活动 > 案例库 > 正文

戒毒人员胶质母细胞瘤的应对与处置

上海市戒毒管理局 发布于:2018-12-26 分类:案例库
标签:戒毒医疗危急重症处置综合干预健康权益保障,戒毒医疗危急重症处置综合干预健康权益保障,戒毒医疗危急重症处置综合干预健康权益保障,戒毒医疗危急重症处置综合干预健康权益保障

【案例背景】

       本案以上海市崧泽强制隔离戒毒所成功处置一起戒毒人员患胶质母细胞瘤为例,重点突出上海市戒毒局“以人为本、科学戒毒、综合矫治、关怀救助”的原则,完善和加强戒毒场所应对危急重症患者的有效方法和经验教训,也为进一步完善处置危急重症患者流程和标准提供参考借鉴

【案例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戒毒人员岳某,男,49岁,汉族。因吸毒被强制隔离戒毒两年,于上海市崧泽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治。岳某于201X5月上旬出现神情呆滞、幻听、幻视、短时失明、呕吐、左侧肢体活动失协调等病情,大队民警发现后立即带往卫生所就诊,后转社会三级医院做CT检查,CT报告显示“右额叶占位”,后经多方会诊确认为“胶质母细胞瘤四级”,俗称脑瘤。如变化发展较快,将会危及生命,情况迫在眉睫。

       社会三级医院确诊岳某为“胶质母细胞瘤”后,民警第一时间告知大队,并及时向所值班领导汇报相关情况,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办理相关手续,执行所外就医程序,为岳某得到进一步治疗争取了宝贵时间。因岳某户籍所在地为重庆,我所民警迅速成立了遣送小组,经过连续近30小时的长途跋涉,于11日下午18时护送岳某及时安全抵达重庆,与病人家属及当地民警完成交接程序后,岳某第一时间住进当地医院接受治疗。

二、脑瘤特点与症状

       脑瘤通常生长缓慢、病程长,一般为2-4年。当肿瘤长得相当大时,症状却非常轻微,头疼不剧烈。当神经系统失代偿,才会出现病情迅速恶化。典型特点:一是呕吐,多因迷走神经受刺激,加上占位性病变使颅内压增高而引起。呕吐常在早晨发生,或在头痛剧烈时发生,呕吐呈喷射性,无恶心感,与日常饮食无关。二是视觉障碍,因颅内压增高引起视乳头水肿所致。患者表现为视力下降,看东西模糊,有复视、偏盲或失明风险。

       脑瘤包括各种颅内肿瘤,颅腔轮廓全是骨骼,脑中生肿瘤,会使颅腔内压力增大,病情严重者会出现高颅压症状、偏瘫、失语,重者意识丧失,发生脑疝甚至突然死亡。脑瘤早期发病症状隐秘,颅内有一些部位属于“静区”,是指这些区域没有重要功能或有一定空间,如额叶前部、颞叶前部及脑室内,脑瘤较小时,没有引起颅内压增高,没有压迫周围结构或影响脑髓液循环,所以没有出现临床症状,等病人发现不适时,脑瘤已较大,这也是脑瘤死亡率一直居高不下的重要原因。

三、处置过程

       201X年5月某日中午,大队民警发现岳某神情呆滞、行为缓慢,经过仔细观察,发现其左侧肢体似有不适,无法正常活动,随即询问情况。岳某自述其手臂无法抬起,吃饭、上床十分困难。其后,民警进行更加深入细致的询问,了解到其近日来出现呕吐感觉和幻视症状,但均未向民警反应。在第一时间了解情况后,大队认为其可能患病,因此立即安排民警带岳某前往卫生所。医务人员初步问诊后,感觉岳某情况特殊,立即安排前往社会医院进行检查。13时左右,大队民警协同医务人员及将岳某送至社会三级医院就医。经内科医生初步检查,岳某出现较为明显的口角倾斜,意识清醒但表达有限,左手无力,左脚乏力,初步诊断病情严重,疑似“脑血管疾病”并建议去神经外科确诊。经过神经外科一系列的CT、心电图、血液检验和核磁共振检查后,该院脑神经外科主任医师、副院长等4人进行会诊,根据核磁共振报告“右额叶占位”,确诊岳某为“胶质母细胞瘤四级”,在其右额脑叶查出两个肿瘤,最大为4-5cm,并且肿瘤还在继续增长,目前因颅内无空间容纳以致压迫大脑神经,可能存在生命危险。但是由于岳某为重庆籍人士,未婚无子,在上海并无亲戚及任何社会关系,若进行手术治疗需要家属同意。此时时间定格在下午18时,带队民警在得知诊断结果后第一时间告知大队,并及时向所值班领导汇报有关情况。值班所领导高度重视,及时与青东医院协调沟通,安排转入内部医院留观事宜。1830分,带队民警与社会医院进行了进一步的沟通,携带社会医院开具的治疗药物将岳某转送至青东农场医院留观。

       201X年510日,患者岳某所在大队大队长针对岳某的突发重症情况正式汇报所领导,并申请岳某执行所外就医程序。所领导高度重视,启动应急预案,戒毒管理科协助大队立即办理相关手续。此时,青东医院的一个来电让情况变得更加危急,岳某在留观时出现大小便失禁、肢体抽搐等情况,疑似病情加重。所领导积极商量对策,决定派出民警护送岳某千里回乡接受治疗。考虑到患者安危及路途遥远等实际情况,所领导又及时与上海市急救中心协商派出一辆120救护车负责遣送。上海至重庆,单程近2500公里的路程,再加之病情严重的病危戒毒人员岳某,大队长、管理警务组警长、医务人员等5人组成遣送小组,于当日下午15时准备完毕随即启程。

       2016年511,经过连续近30小时的长途跋涉,遣送小组终于在11日下午18时抵达戒毒人员岳某老家,并联系当地警署将岳某情况详细告知,完成交接程序后又陪同岳某入住当地医院后方才开始返沪。

【案例思考】

       此次危重疾病的成功处置,为岳某更好的得到救治赢得了宝贵时间,切实保障了戒毒人员的生命健康权益。总结此次工作,有以下三点经验值得借鉴:

       一、民警责任意识是根本

       民警的岗位责任意识强不强,是能够发现戒毒人员异常情况,及时处置危重疾病的根本。在日常巡查过程中,民警没有“走过场”,而是认真仔细地巡查现场,及时发现问题、了解情况,妥善进行处理。面对危急疾病、2500公里的车程,以及长途路上的诸多不安全因素,三十多小时的不眠之路,切实体现了民警岗位责任和安全防范意识,以及以人为本的人性之情,无私奉献的敬业之举。在今后工作中,除了继续加强责任意识外,对基层民警进行必要的基础医疗知识培训,强化民警对于危急重症的应急处置能力同样十分重要。

       二、医务人员能力是关键

       所内医务人员对戒毒人员疾病的综合考虑,对重要症状及体征的准确判断,是本案成功处置的又一关键性因素。这既有赖于日常诊疗中医务人员对戒毒人员病情的细致了解和经验积累,也得益于医务人员不断提升自身专业水平与服务能力。

三、多方联动协调是保障

       本案在执行救治阶段后,戒毒所果断处置、统筹协调,民警、大队、卫生所以及青东医院分工协作,社会医院、当地警署等多种力量协同配合,及时形成多方联动处置方案,为戒毒人员办理所外就医并变更执行赢得了治疗的时间和机会,保障了戒毒人员生命健康权益。

 

您使用的浏览器版本过低,可能有导致网站部分功能不可用,建议升级更换浏览器访问。 升级浏览器